重点1:知识产权
要点1:保护范围与对象
法律法规名称 | 保护对象及范围 | 注意事项 |
---|---|---|
著作权法 | 著作权 文学、会话、摄影等作品 |
1、不需要申请,作品完成即开始保护; 2、绘画或摄影作品原件出售(赠予)著作权还归原作者,原件拥有者有所有权和展览权。 |
软件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|
软件著作权 软件作品 |
1、不需要申请,作品完成即开始保护; 2、登记制度便于举证。 |
专利法 | 专利权 | 需要申请,申请权有效期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的 |
商标法 | 商标权 | 需要申请,核准之日起商标受保护 |
反不当竞争法 | 商业秘密权 | 1、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与经营两个方面; 2、必须有保密措施才能认定商业秘密。 |
要点2:保护期限
客体类型 | 权力类型 | 保护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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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作品 | 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 | 没有限制 |
发表权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|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的50年(第50年的12月31日) | |
单位作品 | 发表权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| 50年(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),若期间未发表则不予保护 |
公民软件产品 | 署名权、修改权 | 没有限制 |
发表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翻译权、使用许可权、获得报酬权、转让权 |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的50年(第50年的12月31日),若合作开发,以最后死亡作者为准 | |
单位软件产品 | 发表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翻译权、使用许可权、获得报酬权、转让权 | 50年(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),若期间未发表则不予保护 |
注册商标 | 有效期10年(若注册人死亡或倒闭1年后未转移可注销,期满6个月内必须续注) | |
发明专利权 | 保护期为20年(从申请日开始) | |
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| 保护期为10年(从申请日开始) | |
商业秘密 | 不确定,公开后公众可用 |
要点3:产权人的确定
情况说明 | 判断说明 | 归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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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(职务作品) | 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,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 |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|
有合同约定,其著作权属于单位 | 除署名权外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| |
其他 | 作者拥有著作权,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| |
软件(职务作品) | 属于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 | 单位享有著作权 |
属于从事本职工作活动的结果 | 单位享有著作权 | |
使用了单位资金、专用设备、未公开的信息等物质、技术条件,并由单位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| 单位享有著作权 | |
专利权(职务作品) | 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| 单位享有专利 |
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质工作之外的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 | 单位享有专利 | |
离职、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,与原单位工作相关 | 单位享有专利 | |
软件作品(委托创作) | 有合同约定 | 委托方 |
合同中未约定 | 创作方 | |
软件作品(合作开发) | 只进行组织、提供咨询意见、物质条件或者其他辅助工作 | 不享有著作权 |
共同创作 | 共同享有,按人头比例 成果可分割的,可分开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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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 | 1、谁先申请谁用有(除知名商标的非法抢注); 2、同时申请则根据谁先使用(需提供证据); 3、无法提供证据,协商归属,无效时使用抽签(但不可不确定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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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 | 1、谁先申请谁拥有; 2、同时申请则协商归属,但不能够同时驳回双方的专利申请。 |
要点4:侵权判定
1、中国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,不论是否发表,都享有著作权。
2、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、处理过程、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不受保护。
3、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情形:
(1)法律、法规、国家机关的决议、决定、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。
(2)时事新闻。
(3)历法、通用数表、通用表格和公式。
4、具体的侵权行为
(1)侵权:
- 个人学习、研究或者欣赏;
- 适当引用;
- 公开演讲内容;
- 用于教学或科学研究;
- 复制馆藏作品;
- 免费表演他人作品;
- 室外公共场所艺术品临摹、绘画、摄影、录像等;
- 将汉语作品译成少数民族语言作品或盲文出版。
(2)不侵权:
- 未经许可,发表他人作品;
-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,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;
- 未参加创作,在他人作品署名;
- 歪曲、篡改他人作品;
- 剽窃他人作用;
- 使用他人作品未付报酬;
- 未经出版者许可,使用其出版的图书、期刊的版式设计。
重点2:标准化
要点1:标准的分类
1、国际标准:ISO、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。
2、国家标准:GB-中国、ANSI-美国、BS-英国、JIS-日本。
3、区域标准(或称地区标准):PASC-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、CEN-欧洲标准委员会、ASAC-亚洲标准咨询委员会、ARSO-非洲地区标准化组织。
4、行业标准:GJB-中国军用标准、MIT-S-美国军用标准、IEEE-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。
5、地方标准:国家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制订的标准。
6、企业标准。
7、项目规范。
要点2:标准的编号
1、国际、国外标准代号:标准代号+专业类号+顺序号+年代号。
2、我国国家标准代号:强制性标准代号为GB、推荐性标准代号为GB/T、指导性标准代号为GB/Z、实物标准代号GSB。
3、行业标准代号:由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组成(如电子行业为SJ)。
4、地方标准代号:由DB加上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。
5、企业标准代号:由Q加上企业代号组成。